提示消息

网络错误,请稍后重试

学习码

*请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

*请输入正确的学习码

激活成功

领取失败

当前位置:中博教育 > 常见问题 > 离职第二天公司发年终奖,如何讨回应发奖金?

离职第二天公司发年终奖,如何讨回应发奖金?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18-12-19 13:37

阅读:2475

一家公司与员工刚解除劳动合同,次日就发年终奖,员工能否拿到这笔钱?

该离职员工诉至法院,索要年终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企业应支付该员工2.2万元年终奖。




2013年3月,符某入职广州市某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2017年1月19日,公司解除与符某的劳动合同。次日,即1月20日,公司向在职员工发放2016年度的“在职激励金”,以公司2016年度业绩为考量因素,基本计算方式为劳动者2016年度出勤率×基本工资×月份。

该公司未向符某发放在职激励金,符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向其支付2016年“在职激励金”,仲裁裁决驳回符某仲裁请求。符某不服,向一审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驳回符某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自动变速箱公司支付2016年度在职激励金22000元给符某。

法官判决:

法官说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发激励金仅差*,应核发给原告。

被告公司在本案中发放的“在职激励金”,实为年终奖金。

实践中,常因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必须在职为由,拒*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引发此类纠纷。

经办法官表示,如果该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请求支付,应予以支持。劳动者在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发放年终奖金。

本案中,综合“在职激励金”的构成、计算方式、分配方案形成时间等分析,计算标准是以2016年度公司业绩为考量因素,计算方式考虑的是2016年12月仍在职的员工出勤率,分配方案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早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

本案中,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与发放“在职激励金”的时间仅相差*,故符某应属核发“在职激励金”的对象。



本文来自网络,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编辑联系,我们将在*时间删除。Email:editor zbgedu.com


相关阅读:

CMA考试成绩单科有效期是多久?

2019年考过CMA好找工作吗?

CFO都参加CMA考试了,你还在纠结中级该不该报名吗?



免费领取 2025年证书课程学习资料

请大家认真填写以下信息,获取2025年证书课程学习资料包,会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给到大家,点击免费领取后请尽快保存。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错误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

考试问答

暂无相关文章!
Michelle

Michelle

讲师认证:CIMA讲师

陈晨,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会计金融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通过CIMA考试,成为CIMA,CGMA会员,有扎实的专业背景。雅思7分,英语口语流利。兴趣爱好广泛,擅长瑜伽,游泳,网球等各项运动,乐忠于追星和旅行,崇尚自由。

免费下载老师推荐的学习资料

免费直播

麦当劳的供应链管理

06-08 19:00-06-08 21:00

观看回放

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效应

04-13 19:00-04-13 20:30

观看回放

“生产”中的管理会计在“生活”中的妙用

03-30 19:00-03-30 20:30

观看回放
找我聊聊好不好
注册有礼
在线咨询
学员服务
免费通话
申领资料
在线咨询
+
中博教育·免费咨询
输入您的手机号,点击“免费通话”,将接到中博咨询老师的电话,请放心接听,该电话完全免费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获取2025年学习资料包

了解更多我们的课程,填写信息得学习资料包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您想获取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