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M®金融小课堂:中小股东的利益被谁代表了(上)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04-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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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股票的时候,天然地获得了什么权利。咱们中国有1.3亿的股民,差不多是8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人在炒股,做着“股东”。但是如果我问你,你究竟享有什么权利?其实很少有人能够准确地回答出来。
一、股票包含哪两种权益?
股票其实包含着两种权利,第一种叫经济性权利,也就是平时你经常会得到的“分红派息”的收益权,这种权利在理论上讲是一种“剩余追索权”,也就是对剩余利润的分配,公司的收入要减去所有的成本,包括人工、利息等等,剩下的部分。那么剩下的部分,很多时候可能是负的,换句话说当你买股票的时候,就要求你跟这个公司要共患难,要承担它的不确定性。
既然是要承担不确定性,那就应该给你一种补偿,所以这就是你买股票的时候获得的第二种权利,叫做“参与性权利”,具体体现为投票表决权。也就是在股东大会上,你可以对管理层的各种提案进行表决,然后通过这种表决,你可以行使对公司的所有权。
股票的这两种权利,理论上对任何股票都是适用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即使你买一股腾讯,你也有权利参加股东大会,对马化腾提出来的提案进行表决,或者否决。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经常会有这种感觉,作为中小股东,你的这些权利经常被稀释,甚至被曲解。中国人总是说“炒股炒成股东”,实际上就是对这种困境的一种自嘲。
那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状况呢?一个原因是股权集中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这个问题是全世界股份制企业普遍面临的困境,我留到明天再给你详细讲解。另一个原因就是我今天要给你讲解的,实践中中小股东的权利会经常地被强势管理层,或者其他的制度安排所稀释掉。
二、被强势管理层“代表”的股东权利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为什么说中小股东的权利,经常会被强势的管理层所代表?照道理说,假设现在有一个公司是股权分散的,没有一个绝对的控股股东,那么是不是我们中小股东的“话事权”就会比较大呢?也就是说,在这样的企业里面,中小股东的决策权应该是比较大的。
但是,现实世界里面的博弈永远不是像纸面的理论这么简单。
首先,股权分散就意味着没有一个有“绝对话事权”的股东,这样的公司常常会有一个相对强势的管理层,管理层就经常会凌驾于股东大会之上,让中小股东的权利变成虚设。
给你举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2016年的10月,格力电器的股东大会上,董明珠小姐和中小股东起了冲突,冲突的原因也比较简单,以董明珠为代表的管理层要增发股票230亿,去收购一家主要做新能源电池和电动车的企业,珠海银隆。这个方案就引起了中小股东的很大反弹,为什么呢?一是收购价格过高,而增发价格又低。更重要的是,这项增发以后,原有这些小股东的持股比例都被摊薄了20%。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对这个提案抵触很大,然后两边就打起了口水仗。董小姐在这个口水战中就说了一段当时网上被疯传的话。大意是说:格力待股东不薄,两年之内分红了180亿,如果她愿意的话,五年不分红,这些中小股东也拿她没有办法。后来在董小姐的恩威并施之下,小股东们做出了一定的妥协,勉强地通过了银隆的收购方案,但是否定了定增的方案。
从这个新闻里,你会发现什么呢?就是不管是管理层还是中小股东,他们都没有意识到,“分红权”和“投票表决权”是股票的天然属性,反而是把分红当作管理层的权利,以分红作为股东投票权的对价。在这个情形下,其实股东的两项权利,分红权和投票权等于是被肢解,也被忽略掉了。
我举这个案例的意思,并不是在批评格力电器,其实从数据上看,格力电器是中国A股市场上一只难得的价值投资股。但是,格力电器股东的处境大体上就反映了股份制企业中,中小股东的一般性困境,收益权成为了管理层的筹码,实际上去交换了小股东的投票权。如果你有过炒股的经历,你不妨回想一下,自己是否很少考虑过自己的股东权利,而是哪一年、哪个季度,公司分红了,你不会感觉到这是理所当然的,而是会觉得喜出望外。所以这种心理状态就是这种困境的产物。
这个问题是不是有解呢?我在后面课程的“公司决策”模块里,再给你详细讲解。
三、被双重股权结构安排稀释的股东权利
除了强势的管理层之外,制度层面的同股不同权,其实也会让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遭到稀释,这种情形就叫“双层股权结构”。就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着两类,或者两类以上的不同投票权的股票。
比如说刘强东持有的京东股票,就和普通投资者持有的京东股票拥有完全不同的权利。刘强东持有的叫B股,1股包含着20个投票权;普通投资者买到的叫A股,1股包含着1个投票权。所以说,刘强东只要保留5%的股份,就可以拥有将近52%的投票权,实现对京东的绝对控制。这种情况下,即使你作为外部投资者,再财大气粗,你也没有办法撼动“大强子”的话事权。
很多人都知道,互联网公司一般是喜欢采取这种双重股权结构的,但其实将这种绝对控制发挥到极点的是股神巴菲特。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有两种股票,第一种是五十年代发行的最原始的伯克希尔股票,叫做A股;另一种是1990年发行的B股。B股发行的时候,它的投票权只有A股的1/200。此外,巴菲特还在公司章程里面做了一些规定,比如说A股可以转为B股,B股不能转成A股。另外,A股永不分拆,B股是可以分拆的。像2000年之后,B股就按照1:50的比例进行了一次分拆。那么这样一来,A/B股的投票权就变成了1:10000,真的是“一票抵一万票”。
在这么一个结构下,B股股东所拥有的经营权,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
但是,为什么这么多人还是要去投巴菲特的股票呢?因为伯克希尔是世界上最赚钱的公司之一,2017年的时候,净利润排名全球第三,高达449亿美金。而30年来,公司的股价从3000美元上涨到了30万美元,平均的年化增长率高达16%。所以,股东们的收益如此之丰厚,证明了股神爷爷为代表的这个管理层确实是非常专业的,能够做出比自己对公司更有力的决定,放弃这点投票权,也就无所谓了。
所以,像京东、阿里巴巴、谷歌、脸书这样的企业,能够采取这样的结构,原因也是类似。因为中小投资者相信,他们所放弃的投票权最终不会带来对自己利益的损害。
但是,关于这种双重股权的架构,不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其实都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观点。一方面,它确实确保了公司创始人和高管不会受到资本的威胁,丧失控制权。但是另一方面,很多人也认为,它是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公司利益保障的,容易导致管理中的独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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