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大改!刚刚,人社部重磅通知!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8-11-02 11:04
阅读:1279次

刚刚,“五险一金黑名单”居然上了热搜*名。
关于这个黑名单具体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也就是昨天。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2关于社保缴纳,单位哪些行为属于“高危”?
那么问题来了,结合现状来看,现在单位在社保缴费方面,有哪些行为属于在“违法的边缘”呢?
1.从来都不给员工缴社保的
社保是*强制性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员工的养老、医疗等待遇都将受影响。
《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某些单位要求员工出具书面承诺,“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不合法。并且这份“书面承诺”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未按照规定严格缴纳社保
现实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按*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也是“危险行为”。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如果社保缴费打了折扣,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也会打折扣。
3.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不缴社保,但试用期过后,会一次性补缴。”
提醒:其实法律并不是这样规定的,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也应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4.挂靠缴纳社保单位
某些城市,买房买车落户等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于是就催生出代办社保业务,并迅速发展成为“签订假冒劳动合同”、“补缴社保费用”、“领取社保证明”等一条龙服务。
比如部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自由劳动者),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缴纳社保,于是选择由代理机构代理办理社保。问题在于,这种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种方式也不可取。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也就是说“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3万一有以上情况咋办?
假如被列入“社保黑名单”,需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方可被移出黑名单。
《意见》指出,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经办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督促失信主体在3个月内整改。
整改到位后,失信主体可提请经办机构确认,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整改不到位的,经办机构应启动警示性约谈程序。经办机构应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那种情况下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企业符合下列这3种情况,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情况1:正享受养老待遇的返聘员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若有聘用已退休人员,是不用为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情况2: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情况3: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是在校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所以用人单位有在校实习生的,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彻底交由税局*征收,企业用工对象、用工方式的改变将成为合法合规地降低社保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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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学生眼中“生命中的贵人”,CMA会员,中级会计师,IPA会员,AFA会员,航天科工集团指定培训讲师 平安集团内部培训讲师,<成功通过CMA>系列丛书编委,全球500强公司CFO的管理实践经验,国资委境外资产检查,国内电信项目从IDG取得风险投资全流程操作12年CMA教学经验,擅长案例教学,最新考季航天科工集团CMA P1通过率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