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优先股筹资优点
文章来源:CPA官方教材
发布时间:2022-01-1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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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管理》是CPA考试中较难的一科,需要记住的知识点和公式较多。在复习中,考生们要熟练记住每个知识点和公式,并学会运用。本文为考生们整理了知识点:优先股筹资优点,备考的同学们可以参考学习。
优先股筹资
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优先股的规定。国务院在2013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在2014年3月21日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这两项规定是我国目前关于优先股筹资的主要规范。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本教材重点探讨上市公司优先股的发行。
优先股筹资优点
(1)与债券相比,不支付股利不会导致公司破产;没有到期期限,不需要偿还本金。
(2)与普通股相比,发行优先股一般不会稀释股东权益。
与优先股类似,永续债作为具有一定权益属性的债务工具,也是一种混合筹资工具。虽然永续债具有一定的权益属性,但是其投资者并不能像普通股股东一样参与企业决策和股利分配。永续债持有者除公司破产等原因外,一般不能要求公司偿还本金,而只能定期获取利息。如果发行方出现破产重组等情形,从债务偿还顺序来看,大部分永续债偿还顺序在一般债券之后普通股之前。
注:以上知识点来自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教材,由于政策的变化,教材不断变化,详细内容请参考最新版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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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CCA/CICPA/CMA会员,FRM持证人, SAP Certified Consultant,高级口译证书持有人; 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一等荣誉学士,曾获全国仅5名额的“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奖学金”。 10年+欧洲大型制造业集团高级财务控制官,10年+财经培训及企业内训。累计授课100+班次,学员多次获得全国第一,执教班曾达成100%通过率。授课严谨清晰、逻辑性强、轻松幽默,精通各类会计课程,善于将实践中获得的经验与教学内容结合方便学生理解,深入研究国际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擅长通过对准则的提炼和总结设计思维导图,高屋建瓴又不失轻松灵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