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总结!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08-1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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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初级会计考试已经过去,准备参加2022年考试的同学可以开始备考啦。今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一起学习吧。
知识点1存货清查
盘盈时,批准前,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即盘盈的存货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时,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经批准后,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亏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收回的残料,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知识点2无形资产取得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不具有实物形态、具有可辨认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文化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知识点3支票
1.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注意]划线支票仅为普通支票的特殊形式,不包括在支票的种类当中。
2.适用范围
(1)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支持全国使用。
3.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注意]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有6项,无收款人名称。
4.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注意1]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注意2]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5.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
6.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7.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知识点4仲裁
1仲裁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由其他法律以调整:①劳动争议: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2.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3.仲哉机构
(1)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
(2)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知识点5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4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2.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1)确定工作年限
①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i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②6个月以上不满I年的,按1年计算;
③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确定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高薪职工的补偿限制
①高薪职工是指月工资超过“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
②年限限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③计算基数限制:按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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