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倒计时7天:7个问题考前回顾《税法》18个税种!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10-12 10:17
阅读:2038次

CPA考试倒计时7天,对于《税法》这一科来说,好多同学都是知识点都背了,可是一到实际做题的时候,就全乱了。像这样的情况,其实还是因为脑中知识点梳理得不够清晰。下面本文就带大家进行《税法》查漏补缺,7个问题考前回顾18个税种!
因此今天,我想用7个问题带大家回顾18个税种。考前搞混怎么办?看它就行了!
Q1
诉讼发生时,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体现了什么原则?
A1: 体现了适用原则的“程序优于实体”,
另一种表达是“为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Q2
哪些税是从价计算?哪些税是从量计算?既不从价也不从量的是哪些?
A2: 从价计算:
① 增值税:全部从价,(价外费用含哪些,租金押金包装物?)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x 税率 - 进项税 + 进项转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x 征收率
② 契税:应纳税额=购买价款 x 税率
③ 土增税:应纳税额=增值额 x 税率-扣除项目 x 速扣率(扣除项目是哪些,成本费用配比,税金?)
④ 车购税:应纳税额=购买价款 x 税率(自用的才交,哪些计入价款,哪些不计入价款?挂车减半)
⑤ 房产税:对外出租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12% / 4%(免租期?谁交?)
经营自用的: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原值含哪些?容积率?地下建筑物?税率调整规定?)
⑥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价款 x(1+10%) 20%(和计算抵扣进项联系)
从量计算:
① 车船税:看单位,
拉人的(辆):乘用车、客车、摩托车、电车
拉货的(整备质量每吨):货车、挂车(不含拖拉机)
机动船(净吨位每吨):拖船按 1 千瓦=净吨位 0.67 吨换算,拖船、非机动驳船减半 游艇(艇身长度)
② 船舶吨税:看吨位数和执照期限,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额(元)
游艇(无法提供吨位证明文件的,按 1 千瓦=净吨位 0.05 吨换算)
③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地下建筑物?)
④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税额调整规定?)
⑤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该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适用大气、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适用税额(适用固体废弃物)
从价从量计算:
① 消费税:从价—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比例税率(大部分消费品、运费?)
从量—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适用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白酒卷烟)
② 资源税:从价—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比例税率(大部分自然资源、运费?)
从量—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粘土、砂石、水资源、部分非金属矿)
③ 关税:从价—关税应纳税额=进口完税价格×税率(进口完税价格含哪些不含哪些?)
从量—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税额
复合—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税额+进口完税价格×税率
④ 印花税:从价—应纳税额=合同金额×税率(四档税率结合口诀,合同金额不用考虑是否含税)
从量—应纳税额=5 元/本×税额(其他营业账簿 2018.1.1 后免+四证一照)
既不从价也不从量:
①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亏)×25%/15%/10%
=(调整后的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5%/15%/10%
② 个人所得税:6 大类分别规定
③ 城建附加:应纳税额=(实缴增、消+查补增、消+当月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额)×(7%/5%/1%+3%+2%)
Q3
什么时候用到组价?组价怎么计算?哪些税是价内税需要换算?
A3: 增值税:
① 进口环节: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6%/10%/3%(3%只适用进口药品和罕见药)
②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销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 )×16%/10%
消费税:
① 进口环节:
从价—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 进口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应纳税额=(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额
②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
从价—应纳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 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应纳税额=(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额
③ 委托加工收回:受托方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无同类均价时,
从价—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④ 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同委托加工(以旧换新、翻新改制呢?)
车购税:
进口自用: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0%
资源税:
① 进口环节:不征
②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
应纳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资源税税率
Q4
运输相关的规定?
A4: 增值税:
① 交通运输:包括载人+载货,具体—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② 程租、期租、湿租(按交通运输 10%)/光租、干租(按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16%)
③ 已售票但逾期未消费的逾期票证收入(按交通运输 10%)/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按现代服务 6%)
④ 无运输工具承运人收取的运费(按交通运输 10%)/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现代服务 6%)
⑤ 运输性质的缆车(按交通运输 10%)/游览场所的索道、游船(按生活服务 6%)
⑥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交通运输 10%)
⑦ 单位为员工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征/单位为员工无偿提供私家车的修理修配:视同销售
⑧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运输服务:不征
⑨ 单位为公益事业或以公众为对象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视同销售
⑩ 混合销售:运输收入按主货物税率计算销项/兼营:分别算
⑩+① 航空运输服务:10%/航天运输服务:0%
⑩+② 国际运输服务:(境内载运出境;境外载运入境;在境外载运)0%
⑩+③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境内的实际承运人适用 0%;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免税政策
⑩+④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还有哪些服务可以简易计税)
⑩+⑤ 航空运输服务差额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建费-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⑩+⑥ 客运场站服务差额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⑩+⑦:高速公路通行费:2018.1.1.-6.30.可抵扣进项=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二级公路:2018.1.1-12.31 可抵扣进项税=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消费税:
① 直接销售时: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有凭证单独算实际运送的代垫运输费用)
② 委托加工收回:受托方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无同类均价时,
从价—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复合—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飞机、火车、轮船——10 年;其他运输工具——4 年
(加速折旧比例?哪些可以加速折旧?其他的最低折旧年限?哪些可以折旧扣除?哪些计入长摊?)
关税:
①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货价+运费+保险费:
按顺序确定运输费:实际支付→海关按同期核定(利用自身动力入境的不再另行计算) 按顺序确定保险费:实际支付→保险费=(货价+运费) 3‰(邮运进口的以邮费作为运保费)
②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印花税:
①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税额=运费收入×0.5‰
(取得的运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保险费)
② 联运业务: 运输公司运哪段算哪段,外国运输公司运进出口货物免税;托运费算全程
资源税: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实际送、有凭证、单独算的运费)
Q5
融资相关的规定?
A5: 增值税:
① 普通融资租赁业务: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16%或 10%)
出租方: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车辆购置税
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贷款服务 6%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出租方: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
③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 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企业所得税:
① 租赁费怎么扣:
经营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一次收取跨年度租金在增值税、企税、个税分别怎么规定?)
融资性—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按折旧扣,而不是按费用扣
② 固定资产不得折旧扣除的:经营租赁、融资组成(除了这些还有哪些?)
关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有书面的融资协议+单独列明的+可证明有关利率≤同类利率)
房产税:
① 经营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按租金算(免租期呢?)
② 融资租赁的房产:承租方按房产余值算
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应纳税额=合同金额×0.05‰
Q6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6:
增值税:
1、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发票、货款、180
2、进口:报关进口当天
3、直接收款:款项和发票孰早
4、赊销/分期收款:合同/发出
5、预收账款:Œ为货物发出的当天,Ž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视同销售:移送的当天;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情形,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消费税:
1、委托加工:提货当天
2、进口:报关进口当天
3、直接收款:款项和发票孰早
4、赊销/分期收款:合同/发出
5、预收账款:Œ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6、视同销售:移送的当天
城建附加:随同两税
关税:进出口当天
资源税:
1、直接收款:款项和发票孰早
2、分期收款:合同/发出
3、预收账款:Œ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视同销售:移送的当天
5、其他:收到货款
6、水资源:取用水当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
1、购置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地产——交付房产之次月起
4、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
合同未约定的,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
5、新征用的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为了避免对同一块土地同时征)
新征用的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起
纳税人因土地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
1、原有房产用于经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购买新建商品房用于经营——从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
4、购买存量房用于经营——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起
5、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用于经营——自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
7、房开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起
8、自2009. 1.1.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 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耕地占用税:
办理占用耕地手续当天
契税:
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土地增值税:
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车购税:
取得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
取得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船舶吨税:
船舶进入港口当日
烟叶税:
收购烟叶的当天
环保税:
排放当日
印花税:
签订合同的时候
Q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7:增值税:
1、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2、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在销售地、劳务发生地和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不动产业务:发生地预缴,机构地申报
消费税:
1、销售+自产自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
2、委托加工:一般: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特殊: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3、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纳税
5、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城建附加:随同两税、代扣代缴、流动经营按经营地、油井所在地
关税:海关
资源税: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
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水资源税: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跨省(区、市)调度的水资源:调入区域所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所在地
房产税:房产所在地;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耕地占用税:耕地所在地
契税:土地所在地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自然人的:住所地(两地一致);坐落地(两地不一致)
纳税人是法人的: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两地一致);房产坐落地(两地不一致)
车购税: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车辆登记注册地
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纳税人所在地
车船税: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船舶吨税:入港地海关
烟叶税:收购地
环保税: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应税固体废物、应税噪声:产生地
印花税:就地纳税
希望以上干货能够帮助到大家!CPA考试倒计时最后7天,加油!
2022年CPA历年真题+解析+考试大纲
请大家认真填写以下信息,获取2025年CICPA学习资料包,会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给到大家,点击免费领取后请尽快保存。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错误
*验证码错误

Geoffrey

会计学博士,CICPA会员,中国税务师(TA)会员,天津市青年后备人才,ACCA中国资深教学顾问(TUTOR GURU),有十数年高校财经一线教学经验,学术与实践并重,授课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清晰,教学注意细节,擅长讲透原理。讲解方式幽默,深受学生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