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消息

网络错误,请稍后重试

学习码

*请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

*请输入正确的学习码

激活成功

领取失败

当前位置:中博教育 > CICPA > 公告政策 > 10月申报期的三个重要提醒请收下!

10月申报期的三个重要提醒请收下!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10-10 11:29

阅读:3272

国庆节归来上班的第一周,开始10月份申报期。关于10月申报期的三个重要提醒,请你一定要看!

一、十月申报期顺延至24日

▶ 10月1日-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房产出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10月4日-25日,申报缴纳社保费。

▶ 1月1日-12月31日,申报缴纳2019年度车船税。

二、关于暂停办理逾期抄报税业务的

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9年10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发票管理系统2.0版将对现有发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为保证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市将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30日暂停办理逾期抄报税业务。

逾期抄报税会导致税控设备锁死,无法正常开票。为不影响您正常开票及办理其他业务,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务必于10月10日24时前完成8月属期及之前的逾期抄报税业务

三、全行业纳税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要注意

(一)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如: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为10月24日,纳税人必须在10月24日之前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提交增量留抵退税申请,超过申报期后将无法提交增量留抵退税申请)。

(二)纳税人兼有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2)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2022年CPA历年真题+解析+考试大纲

请大家认真填写以下信息,获取2025年CICPA学习资料包,会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给到大家,点击免费领取后请尽快保存。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错误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

Geoffrey

Geoffrey

讲师认证:天津市青年后备人才, ACCA中国资深教学顾问(TUTOR GURU)

会计学博士,CICPA会员,中国税务师(TA)会员,天津市青年后备人才,ACCA中国资深教学顾问(TUTOR GURU),有十数年高校财经一线教学经验,学术与实践并重,授课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清晰,教学注意细节,擅长讲透原理。讲解方式幽默,深受学生欢迎。

免费下载老师推荐的学习资料

免费直播

大学生常见基础证书,有哪些需要考?

02-19 15:00-02-19 16:30

观看回放

CICPA第一课-税法前导课

10-06 19:00-10-06 20:00

观看回放

什么是注会?注会难吗?到底如何学习?

06-25 19:00-06-25 20:30

观看回放
好好学习,充实自己,为你答疑!
注册有礼
购课咨询
学员服务
免费通话
申领资料
在线咨询
+
中博教育·免费咨询
输入您的手机号,点击“免费通话”,将接到中博咨询老师的电话,请放心接听,该电话完全免费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获取2025年学习资料包

了解更多我们的课程,填写信息得学习资料包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您想获取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