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读懂增值税“留抵退税”新动向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9-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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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备受企业关注的“留抵退税”又有了新动向。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公告中明确: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在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1【案例解读】
假设甲公司2019年3月的留抵税额为10万元,2019年4月~9月每个月进项税额均大于销项税额,合计产生了增量留抵税额110万元,且9月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
1.该纳税人满足其他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的条件,那么,甲公司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即为110-10=100(万元)。
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可申请退回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100万元,而是要根据进项构成比例做进一步计算。2.如果甲公司2019年4月~9月共计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00万元,而这300万元包括了两部分:一部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270万元;另一部分为取得其他扣税凭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旅客运输服务抵扣的进项税额等30万元。
那么,其进项构成比例为270÷300=90%,则甲公司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00×90%×60%=54(万元)。
这项政策真是企业的福音!企业既取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又没有增加额外负担,退税政策完美落地。如果企业符合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存在资金占用压力,也不用纠结“退税费用”了,大胆的去申请退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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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Niu

雅思8分,高级词汇工程师,云南大学美国史专业,全能讲师 教龄8年,全国教师状元堂成员,钟爱英文,醉心学术,以源解词,以词升读,以读养写。提分高分案例1000人次+,大量学生实现写作5.5提升至6.5+,20至28+,GRE verbal 一个月内提升至155+,顺利入读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世界名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