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日常工作中,哪些行为需要缴纳税收滞纳金?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5-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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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收上的滞纳金,是指在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和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额外按日加收的滞纳金,实质上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占用*税款的一种补偿,具有处罚的性质。
在账面处理中,税收滞纳金只能作为营业外支出反映,且不能在税前扣除。一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况,企业便将面临缴纳税收滞纳金:
1、滞纳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2、追征税款
与滞纳税款相同,根据规定,有特殊情况者追征期可延长至5年,包含税款与滞纳金。
3、偷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发生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及所骗取的税款,且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4、补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5、不予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规定:“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凭证)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的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而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8.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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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学生眼中“生命中的贵人”,CMA会员,中级会计师,IPA会员,AFA会员,航天科工集团指定培训讲师 平安集团内部培训讲师,<成功通过CMA>系列丛书编委,全球500强公司CFO的管理实践经验,国资委境外资产检查,国内电信项目从IDG取得风险投资全流程操作12年CMA教学经验,擅长案例教学,最新考季航天科工集团CMA P1通过率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