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财务人员,有件大事不要忘了!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18-11-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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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职会计抓紧删除自己挂钩信息,否则将面临巨大涉税风险。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也就是说只有在国税实名认证后,才可以正常办税。办税人员风险陡然增大!
内容:
本人与2015年11月将自己会计证借与泸州市江阳区的一家公司注册使用。在金三系统上线需要实名采集时,因本人从未在此公司上班,就未到税局采集过。现金三系统直接把我认定为财务负责人,因公司存在未申报问题,金三系统将我监控。对本人在位的本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希望局长能尽快的给出意见,能帮我及时的解决。谢谢!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建议您向借用会计证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明,异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离职后未用该身份信息办理税务事宜的,会手动解除监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回复人:泸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办税人员被监控,相关办理事宜受到限制
内容:
你好!9.12日我去国税购买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我作为许多家非正常户的办税人员被提示监控,我意识到在16年3-4月份刚毕业时曾在代理记账公司呆过,期间办理过税务登记信息,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现在发现身份证已被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想请问:
1,处于这种状态中具体哪些税务事宜被限制?
2,关于办税人员怎么申请解除强制监控?过程手续审查需要哪些手续?通过率怎么样?
3,根据省局《异常企业及异常人员监控处置办法》中所说,两年后办税人员自动出库,请问实际上有没有落实呢?
因为现在工作生活都有影响,希望能够尽快回复!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您的描述,您作为多家非正常企业的办税人员,监控系统对您进行了“提示监控”。对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进行异常信息提示,主要是告知被监控的相关人员,其原供职的企业被列入异常企业监控库,提醒其关注风险,并积极联系原供职异常企业前往税务机关解决问题。设置“提示监控”后办税仍能到大厅办理,暂停网上办税的目的是为当面告知其被监控的原因,当面提示其应注意职业从业风险,暂不影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监控后续处理由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若您有具体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您直接与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和联系。
回复人:成都市*税务局办公室
财务人要注意,在与前公司进行离职交接时,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如果是,务必去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否则将影响到下一家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
特别提醒各位会计朋友
办税人员离职后,除了在企业内部工作交接之外,也要记得在电子税务局删除此办税人员,如果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未将原办税人员删除,办税人员可继续在电子税务局以公司名义办理申报、发票代开、发票领用等业务,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将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行承担。
离职的,请及时问一下当地税务,看看怎么修改一下。真要是删除绑定非正常单位办税员比可能比较麻烦,很多税局要求你这个单位变为正常才能删除。
以后会计的风险真的非常大了,当写下财务负责人时一定要慎重!以后企业的信用会影响会计的信用,会计的信用也会影响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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