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回应“逃税”,报道与事实符不符?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8-10-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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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上午消息,昨日有媒体报道,针对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苏宁易购存在偷税逃税现象。
对此,苏宁官方向媒体回应称,该报道与事实不符。苏宁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已经组织公司内部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引以为戒。
据公开的媒体报道内容,《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中显示,苏宁易购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问题。因此有媒体称苏宁易购逃税,苏宁易购发文回应称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而342.28万元,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导致苏宁易购漏较税款。
以下为苏宁易购官方回应:
1.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基于财政部进行的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该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2.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财政部指出的“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
3.关于“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4.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已经组织公司内部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引以为戒。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自创业起,28年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一直都是苏宁恪守的基本原则。苏宁易购2017年年报显示,全年纳税总额约为40亿元。未来,苏宁将继续恪守这一基本原则,在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严谨对待会计等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但主观偷税逃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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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ne

2001年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有多年全英文授课经验。上课中能够根据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来把握课堂节奏,做到因材施教。2007年开始教授ACCA课程, 多年的教学经历帮助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和做题形式。 在生活中爱好阅读,在阅读中增加自己的知识,同时也能将很多在阅读中了解到的知识以及有趣的故事能够应用到我的课堂里面,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喜欢旅游,希望能够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