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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这类人不准录为公职人员!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8-10-18 16:16

阅读:2261

  近日,发改委、人民银行、卫健委、公安部、人社部、商务部、*高人民法院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这些人将面临惩戒!


  联合惩戒对象是指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


  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是指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2014年4月28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原*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所列举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扰乱医疗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暴力伤医者



  不准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①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撤销相关荣誉,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③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等消费行为;


  ④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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