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常见的会计问题,很多会计弄错了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18-09-0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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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赔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是减半征收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购销合同不属于营业账簿,不能享受此优惠。
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次发票专用章没有盖清楚,可否在旁边重新盖一个?
若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有的地方可以再加盖一个,有的地方税务要求不能加盖,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4、跨省异地施工企业支付给工程作业人员的工资薪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哪里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公司支付了个人买菜的钱,由于金额小,没法取得发票,怎么才能税前扣除?
取得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上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6、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条件?
一是属于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的行业范围(转登记的纳税人有点特殊,其转登记前为一般纳税人,已经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仍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二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大于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大于9万元)。纳税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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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

CICPA会员(非执业),ACCA准会员,某世界五百强汽车企业多年财务部门工作经历,从事总账会计财务分析等多个岗位,参与共享中心建设、报表自动化合并等多项大型集团项目。实战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扎实,主要教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授课思路清晰严谨,又不失趣味。善于以生动有趣的案例讲解复杂的知识,帮助同学们理清知识点脉络,把握课程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