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年货作为春节福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2-01-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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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各家公司纷纷开始买年货、筹备年会,那么若企业购买年货作为春节福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有什么税务风险呢?一起来看一下。
1、增值税:
外购奖品给员工发福利属于用于集体福利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企业所得税:
给员工发福利属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同时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收入,填写A105010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相关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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