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义务人
文章来源:CPA官方教材
发布时间:2022-01-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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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CPA考试中一门比较重要的科目,在备考中考生应全面学习每一个知识点才能更好的备考,下面就为考生们整理了CPA《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义务人,备考的考生可以参考学习下。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根据企业纳税义务范围的宽窄进行的分类方法,不同的企业在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时,纳税义务不同。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税收管辖权的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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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由于我国的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在完成国家事业计划的过程中,开展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除财政部门各项拨款、财政部和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规费收入以外的经营收入且有了经营的特点,应当视同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提供劳务的场所。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注:以上知识点来自CPA《税法》教材,由于政策的变化,教材不断变化,详细内容请参考最新版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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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y

“零基础备考月均通过一门”成绩创造者; CICPA持证人,10+年高校CICPA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多名学生毕业即通过CPA考试,上课带动性强,善于举例与互动,用自身经历帮助学生迅速把握重点,善于分析和总结,注重学习方法和应试策略,个性温柔,风格幽默,深受学生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