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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资金近百万!全国各地CMA人才政策都在这!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1-11-29 09:47

阅读:1002

随着CMA考试在我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认可CMA的含金量,我国各地方政府为了留住CMA持证人才,更是推出了很多的有人的诱人的政策!小博今天来个最新版本的大汇总,篇幅较长,有兴趣的同学滑动查看全文,官方附件详情,公众号后台回复“人才政策”自行下载~

摄图网_302030715_与新启动项目合作的青年商业管理人员团队用笔记本电脑在木板上键盘短信分析图表计划(企业商用).jpg

PART 01

北京

类别: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1.0版)

政策:

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被明确列入目录中,持有CMA认证、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北京市人才引进和工作居住证办理范围;相关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也将给予支持和保障;对于持有CMA认证的外籍人员也将提供便利化的服务,其中包括从业经历的认定、办理工作许可、办理出入境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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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组织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1.0版)》(以下简称《目录》),支持和鼓励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京创新创业。现将《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便利化服务。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可不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限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高精尖产业领域可放宽至70周岁);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可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符合条件的纳入办理永久居留便利通道,口岸签证政策恢复后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口岸签证。

二、强化支持保障。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人才引进和工作居住证办理范围;相关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给予其支持和保障。

三、搭建查询验证服务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搭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平台,对《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提供查询验证服务;可凭查询验证结果减免相关证书公正认证材料,作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居住证、人才引进等业务的依据。

四、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两区”建设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升级完善,支持更多境内外专业人员来京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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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上海

类别:

上海市重点领域(金融类)“十四五”紧缺人才,专业服务类金融紧缺人才金融财会人才

政策:

具有在海内外金融机构从事财务会计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会计核算和费用管理经验,并主持开展过企业财务运作理论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具有国际权威的资格认证证书(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等),符合相关金融从业人员资格。对符合要求的金融人才,优先列入上海金才开发计划;对入选重大人才开发计划的金融人才在居留、出入境、工作许可证、落户、安居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其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引进落户;对符合要求的金融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上海金融人才实践基地实践锻炼和上海金融人才培训基地专题培训;政府各部门用于金融领域人才发展、海内外人才培训、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等资金,优先用于符合要求的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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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相关部门,金融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重点领域(金融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目录指导做好金融人才开发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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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南京

类别:

南京市人才:C类、D类、E类人才

政策:

C类、D类、E类人才均明确指出,获得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证书,且担任不同职务,有不同职业经历者,可适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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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执行。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的。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二、B类人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项目”以外的入选者,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或运营公司被认定为高企的。

2.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3.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4.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主任委员。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教学名师。

6.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江苏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江苏社科名家。

8.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9.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冠军的运动员。

10.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1.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三、C类人才

1.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特聘教授,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4.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南京市科技功臣奖;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

7.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双创人才”。

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9.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0.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十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青年拔尖人才;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监测评估为“正常”及以上的。

11.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文化部优秀专家;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四名”人才;省紫金文化英才;南京市文化名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2.国家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等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其中作品类奖项须为主创或主演人员前3名。

13.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培养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8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第二、三名的现役运动员。

14.“技术转移领军人才”,具体要求:属于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或省市共建的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所在转移机构已在宁注册独立法人运营公司,技术转移机构上年度促成在宁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省市共建的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上年度服务在宁企业、高校院所不少于1000家。

15.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子课题、专题负责人或个人排名前3);“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1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或高级职称,同时担任本市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副职(含相当于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且申报时已在所聘任机构担任高管满3年;在南京注册,近5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投资决策团队第一负责人。

17.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8.获得全国名中医、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副主任委员,省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杰出人才;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骨干(排名前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部省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负责人。

19.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0.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获奖者。

21.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2.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3.获得国家大基金投入(或签订相关投资协议)或引入社会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4.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知名企业高管人才团队,研发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5.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6.列入年度产业地标类重点企业库企业的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7.采用“一事一议”等政策引进的国内知名企业、有效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并具有较高行业认可度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8.核心技术国际、国内发明专利持有人,且担任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产业地标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29.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且担任产业地标类新型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工作第一负责人。

30.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导制修定国家标准的产业地标类企业主要起草人(前3名)。

31.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四、D类人才

1.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称号。

2.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入选者,“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类)”入选者,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优秀类)入选者;“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选手。

4.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奖、“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创业金陵”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5.入选xxxxxxxx人才引进计划的“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和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限5人)。

6.省青年文化人才;省紫金文化优青;省青年文艺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人才;省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7.国家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等领域大奖单项奖励获得者,其中作品类奖项须为位列前三位的完成人;省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8.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市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9.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担任本市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中层以上职务,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3年且申报时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在南京注册,近5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100名机构的投资决策团队负责人。

10.“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教师);斯霞奖、陶行知奖获得者。

11.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担任或入选江苏省名中医、省中西医结合专家;省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中医师承指导老师;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创新团队带头人、医学重点人才;省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4-8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培养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8年内取得奥运会第二、三名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2人次冠军的主教练;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的主教练;由南京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第4-8名的现役运动员。

13.担任“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南京工匠。

14.获得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5.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6.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获得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18.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担任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9.在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

20.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21.出站留(来)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入选“市级专家工作室”的专家和团队成员。

22.被评为“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的。

23.“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各项目决赛获奖人员;“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一等奖获奖人员。

24.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强卫工程”青年人才;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

8.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资助对象;“青春文学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专项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10.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市级准博站在站博士。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13.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六、F类人才

1.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2.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该2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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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海南

类别: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现代金融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D类人才

政策:

获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证书者被认定为D类人才,对应原有标准中的拔尖人才,可以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政策具体详情请滑动查看↓

一、编制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由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

本标准制定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下简称“专业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符合本标准中任一条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该条款所在类别人才,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热带农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世界粮食奖(World Food Prize)、沃尔夫奖(Wolf Prize)、瑞典皇家农林科学院Bertebos奖、Louis Malassis国际农业与食品科学奖、GCHERA世界农业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张海银种业促进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全国十佳农民。

(四)D类人才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五)E类人才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贡献奖、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四、旅游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全球排名前10位的酒店管理集团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

2.国际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大区级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FTAA)、世界旅行社协会(WATA)、国际饭店协会(IHA)、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IASEY)、国际旅游协会(IAT)、国际旅游联盟(AIT)等国际性旅游组织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会长、理事长。

2.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1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高级管理人才,邮轮船长、轮机长(24米以上游艇船长、总工程师)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国家级酒店、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

(四)D类人才

1.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会长、理事长,省级旅游组织会长、理事长。

2.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中级管理人才,邮轮大副、大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船长、副总工程师、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具有5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或10年以上国内五星级酒店任职经历的高级管理人才;具有3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且具有CHA认证证书的高级管理人才;国内快捷连锁品牌大区级高级管理人才。

5.特级导游员、全国导游大赛金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中国烹饪大师金爵奖获得者;葡萄酒大师(Master of Wine)、侍酒师大师(Master Sommelier)、高级SPA水疗师。

6.全国导游大赛决赛一、二等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中文讲解奖等专项奖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全国导游大赛银牌、铜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三名获得者;中华金厨奖优秀服务师、烹饪技艺创新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服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英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等主要语种高级翻译人才。

3.取得烹饪、面点、品酒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资格、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五、互联网和电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图灵奖(Turing Award)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美国光学学会(OSA)等协会、学会会士;中国光学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

3.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5.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2位)。

(四)D类人才

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专项大奖(中国软件产业大奖、中国半导体产业大奖、中国智慧家庭大奖、电子信息行业创客创新大奖)获奖项目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网络安全优秀人才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5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

4.近3年“网鼎杯”“强网杯”网络安全大赛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3位)。

5.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10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一等奖、二等奖的队长及前3名队员。

2.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程序员、软件工程师(业务包括软件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架构、自动化测试、UE、互联网运营等)、集成管理业人才(业务包括弱电解决方案设计、实施、造价等);网络安防专业人才(业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库运维、网络运维、信息安全、IT流程管理等);具有CISSP、CISA、CISME、CISTE、CISP、CCNP/CCIE、HCNE/HCIE、H3CNP/H3CIE、RHCE/RHCA、OCP/OCM、NCSE、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师、ITSS服务项目经理、ITSS应用经理、ITIL Expert/ITIL Master、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认证证书的人才。

3.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3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六、医疗和健康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沃尔夫奖(Wolf Prize)、拉斯克医学奖(Lasker Medical Research Awards)、邵逸夫奖(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4.国医大师。

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南丁格尔奖(Florence Nightingale Award)、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副主席及以上职务人才。

4.全国名中医。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中华护理学会会长、副会长。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行前1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华护理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3.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技术带头人。

4.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10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省级名中医。

6.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七、现代金融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2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英国精算师(FIA)、北美精算师(FS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等资格证书者。

2.美国评估师协会公认高级评估师(ASA)、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资深会员、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资深专业会员(FHKIS)。

3.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取得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精算师(CAA)等资格证书者。

2.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专业会员(M

HKIS)、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3.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八、现代物流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五)E类人才

1.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2.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与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工作经历的人才。

九、油气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能源大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四)D类人才

1.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石油学会金质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侯祥麟石油加工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成果和质量奖(一级、二级)(排名前3位)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IWCF国际井控培训师。

3.中央企业技术能手。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教育和科研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民教育家、人民科学家)获得者。

2.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Chemistry/Physiology or Medicine/Literature/Economic Sciences)、沃尔夫奖(Wolf Prize)、菲尔兹奖(Fields Medal)、阿贝尔奖(Abel Prize)、克拉福德奖(The Crafoord Prize)、邵逸夫奖(数学、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4.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5.国家实验室主任。

6.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7.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物质科学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4.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

6.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7.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学技术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一发明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Professor)。

3.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教授(Professor)。

4.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教授(Professor)。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组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6.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国家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细胞》(Cell)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8.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9.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校长奖获得者;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3.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4.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5.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6.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7.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8.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2.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3.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4.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十大专利发明人(第一发明人)。

5.省级中小学十佳校长,省级中小学十佳班主任,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全国“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称号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

6.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

7.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8.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9.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一、宣传文化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荣誉称号(人民艺术家)获得者。

2.诺贝尔奖(文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奥斯卡金像奖(Academy Awards)、柏林国际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金熊奖、戛纳国际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金棕榈奖、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东尼奖(Tony's Awards)等国际著名文学艺术奖获得者;长江韬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老舍文学奖(优秀长篇小说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剧本奖)获得者。

2.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3.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辑、副总编辑,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总编辑。

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制片人协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5.为世界所公认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家、书画家、编剧、导演、演员、编辑、记者、主持人。

6.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15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10亿人民币的作家。

(三)C类人才

1.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等国际著名音乐奖,肖邦国际钢琴比赛(Frederick Chopin International Piano Competition)、希尔国际小提琴比赛(Micheal Hill International Violin Competition)、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英国广播公司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BBC Cardiff Singer of the World)、马赛国际歌剧比赛(Marseilles International Opera Competition)等国际著名艺术赛事奖项,哈苏国际摄影奖(Hasselblad Foundation International Award in Photography),科幻文学奖“雨果奖”(Hugo Award)单项奖获得者。

2.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老舍文学奖(优秀中篇小说奖、优秀剧作奖)获得者。

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中国新闻奖特别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华表奖”获得者;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通讯员奖和最佳海报奖,世界考古论坛奖·重大田野考古发现奖、重大考古研究成果奖获得者;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作品导演、编剧)获得者。

4.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持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5.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6.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演奏员;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7.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日报网总编辑、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

8.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专业分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省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省级出版、期刊、印刷、发行、版权协会会长、副会长。

9.省级主流媒体总编辑。

10.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75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5亿人民币的作家。

(四)D类人才

1.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最高等级奖、“群星奖”(作品类)、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梅花表演奖”“天坛奖”“金爵奖”“金椰奖”等文化艺术奖,茅盾文学奖·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获得者。

2.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以及国际艺术双年展大奖等奖项(须为个人获得或排名第1位,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且排名前2位)获得者;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获得者;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音像、电子和游戏优秀出版物)获得者;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

3.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

4.“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精品”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文化领域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5.省级主流媒体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等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人才。

6.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展览馆、纪念馆、古建筑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文物鉴定站、非物质文化研究院、图书馆、文化馆等机构高级管理人才。

7.中国作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5年以上的会员。

8.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3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2亿人民币的作家。

(五)E类人才

1.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等行业专项奖、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3.主持创立文化品牌项目或活动被评为文化和旅游部创新案例或中国文化馆协会优秀案例的人才。

4.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平均订阅量5000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0万字的知名网络作家。

5.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二、哲学社科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高端培育智库或国家级研究基地建设试点单位首席专家。

3.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4.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论文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负责人。

(四)D类人才

1.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省级社科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3.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五)E类人才

1.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三、体育(含电子竞技)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劳伦斯奖(Laureus World Sports Award)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获得者。

2.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三)C类人才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3名,亚运会、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四)D类人才

1.近2届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2.培养出国家队运动员的知名教练。

3.国际级裁判员。

(五)E类人才

1.国内外电子竞技运动知名赛事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国家级裁判员。

3.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体育(含电子竞技)工作经历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四、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副院长。

2.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比照中国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

(二)B类人才

1.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

2.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大法官、大检察官(比照中国大法官、大检察官)。

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三)C类人才

1.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比照中国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2.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省级分会副会长。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D类人才

1.中国法学会省级分会副会长。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省级协(学)会会长、副会长。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4.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5.取得2国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五)E类人才

1.省级律师协会、法医学会、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2.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3.具有境外律师、公证员执业经历或在国内5年以上专业从业经历者。

4.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代表或港澳律师事务所派驻海南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

5.省级国际仲裁机构聘任的优秀仲裁员和高级管理人才。

6.高级公证人才。

十五、航运和维修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功勋奖章,中国航协金奖、贡献奖获得者。

3.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筹备组织5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5.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奖章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全国民航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3.筹备组织3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4.具有3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5.正高级船长、轮机长、船舶电子员、引航员。

6.具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7.A级验船师、A级船舶安全检查官、高级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A类主任审核员,且具有3年以上在航运公司或船舶制造公司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才。

8.持有ATPL航线运输飞行员执照或“民航维修人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EASA维修执照(欧洲航空安全局颁发)或持有FAA维修人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9.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二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三级)2年以上从业者。

10.持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FAA签派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11.具有民用航空飞行模拟训练设备鉴定资质者,具有10年以上专业从事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维修、技术研发与管理经历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

3.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维修、邮轮游艇营运等业务经历的人才。

4.具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5.具有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

6.邮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7.高级潜航员;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水手、水下作业潜水员;邮轮水手、乘务员(24米以上游艇水手、管家、随船技术人员)。

8.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六、工程建筑(工业)设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普利兹克奖(Pritzker Prize)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金块奖(Gold Nugget)、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红点设计奖(Reddot Design Awards)等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创新红星至尊金奖获得者;詹天佑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D类人才

1.中国创新红星金奖、红星原创奖金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取得美国建筑师协会(AIA)、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等协会资格证书者。

(五)E类人才

1.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红棉奖设计概念奖、红星原创奖银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的人才。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七、管理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曾担任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国家级领导职务人才。

2.曾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总干事职务人才。

(二)B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助理总干事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省部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正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校长。

5.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院长。

6.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校长。

(三)C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D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司局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副职、部门管理层正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正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校长。

5.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院长。

6.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校长。

7.发达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8.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30位的综合医院的院长、副院长。

9.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总编辑(主编)。

(四)D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P3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县处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部门管理层副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副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副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管理层正、副职。

5.新兴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6.四级以上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7.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分别限4人、2人、2人、2人、1人,须能达到E类以上相关标准)。

8.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副总编辑(副主编)、编委。

(五)E类人才

1.市(辖区、县)级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市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2.三级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3.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分别限5人、3人、3人、3人、1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PART 05

宁波

类别:

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

政策:

对2018年10月11日后(含)取得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证书者,审核通过后发放30000元奖励。

↓政策具体详情请滑动查看↓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38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波市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0〕14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主管部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宁波市2021年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第一批)拟审核通过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6月15日起到6月21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通信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

邮政编码:315000

举报电话:0574-83867573;83867574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官方附件详情,公众号后台回复“人才政策”自行下载!

PART 06

云南

类别:

云南省青年高端职业(专业)技能人才

政策:

对于不同情况的人才,以10000元为标准可申请不同比例的的培训补贴。

此地政策详情为线上pdf格式,想了解详情的同学们请在公众号后台回复“人才政策”查看详情!

PART 07

厦门

类别:

高层次金融人才,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

政策:

1.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认证明确列入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申报条件,认定后对现有人才奖励80万,对引进人才奖励160万;

2.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认证明确列入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申报条件,认定后对现有人才奖励40万元,对引进人才奖励80万;

3.获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每年可给予一定名额申办“金鹭英才卡”,获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可申办“银鹭英才卡”,并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对“金鹭英才卡”持卡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银鹭英才卡”持卡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政策具体详情请滑动查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要求,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供建设金融强市人才资源保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集聚高层次金融人才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和培养本市金融业发展和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金融人才。高层次金融人才应当在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总部和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下同)、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任职。其任职的机构或组织应当经营情况良好,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本市重点产业项目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

高层次金融人才分为三类,包括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以上三类人才包含现有人才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是指在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来本市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才;引进人才,是指在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1年内从外地来本市工作的人才。对符合本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认定后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行业领军型

1.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申报时至少能在用人单位继续服务5年;

(3)申报时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

(5)在申报年度内,其本人及任职机构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2.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5)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6)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8)曾在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的金融机构总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一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9)曾在全国性金融研究所(智库)任高级管理职务;

(10)曾在国际性金融组织任高级管理职务;

(11)近5年,在本市注册,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12)经市委人才办、市金融监管局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

(二)高级精英型

1.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申报时至少能在聘任单位继续服务5年;

(3)申报时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

(5)在申报年度内,其本人及任职机构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2.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省级或本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得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且担任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的副职以上领导职务;

(3)获得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资格证书,且在本市法人保险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4)经市委人才办、市金融监管局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

(三)青年骨干型

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3)申报时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十年以上从事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地方金融行业或股权投资、金融科技、财富金融、绿色金融、黄金金融、普惠金融等金融领域工作经验;

(5)获得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资格证书;

(6)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

(7)担任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的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项目团队核心负责人;

(8)在申报年度内,其本人及任职机构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人才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经由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在经过相关评定程序后确认是否入选为当年度高层次金融人才。高层次金融人才的评定程序由市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公布。对经评定的上述三类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支持,扶持资金分五年平均发放:

1.对现有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100万元;对引进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200万元。每家单位5年内可推荐申报1人;如已认定人才任期未满且离职的,该单位可在其离职后,另行推荐申报1人。

2.对现有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对引进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16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可推荐申报1人。

3.对现有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40万元;对引进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根据规模、税收等情况,每家单位每年可推荐申报1-3人。

4.获评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每年可给予一定名额申办“金鹭英才卡”,其余高层次金融人才可申办“银鹭英才卡”,并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由市金融监管局商市委人才办决定。

5.对“金鹭英才卡”持卡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银鹭英才卡”持卡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6.同一法人金融机构内交流任职的人才,或受上级有关部门委派及组织任命的人才,可以参评高层次金融人才且不受劳动合同签订期限限制,获评后可申办“金鹭英才卡”或“银鹭英才卡”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不予发放奖励。对于此类高层次金融人才中特别优秀的现有人才,可由市金融监管局推荐申报《"海纳百川"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二、创新金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加大本市金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建立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科学的人才培养支持、灵活的人才服务体系,充分激发金融人才的创新活力。

(一)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在不改变原有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前提下,突破地域、单位、工作方式等限制,吸引高端金融人才为本市金融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柔性引进金融人才应当符合本市柔性引才认定标准及引进方式,并与本市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金融研究所(智库)签订服务协议,协助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对柔性引进的金融人才服务时间半年以上的,按照在本市工作时间以及实际贡献、薪资待遇等按照个人薪酬总额15%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建立高效的金融人才管理体制。强化政府金融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和支持金融机构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其在金融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完善市场化、社会化金融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建设统一、开放的金融人才市场体系。

(三)打造科学的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好本市金融行业发展规划和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金融人才需求的预测,创新金融人才学习培养模式。

1.发挥两岸金融研究中心、金融科技50人论坛等金融研究机构的优势,每年通过组织“金融大讲堂”,为本市金融人才培养提供政策咨询、专题讲座、公共讲堂和网络课堂等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培训资源。

2.支持本市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通过建立金融特色学科、专业资格认证和联合培养等模式,开展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和金融创新研究工作,对在金融人才培养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经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3.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金融行业协会加大力度做好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协会,经评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4.聚焦“一带一路”,培养及建设若干个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金融人才培训载体,设计开发适应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需求的海外培训项目。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高端金融人才赴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学习培训。

5.加强与台湾金融业的互联互通,创新开展海峡金融论坛等两岸金融合作创新交流活动,鼓励本市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等与台湾同业联合举办行业论坛、专题培训等项目,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人才的交流合作。

6.鼓励本市金融机构聘用急需紧缺台湾金融人才。对担任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的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且年薪达到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台湾金融人才,每年给予8万元补助,同一人才补助累计不超过5年。若人才入选高层次金融人才,其相应获得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奖励将扣除上述已拨付的补助部分。

7.发挥本市已有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储备金融人才的功能,支持在站博士后与本市金融工作部门、金融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成果转换。

8.鼓励本市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财资管理师(CT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国际财资管理师(CTP)、供应链金融专家(CSCF)、贸易金融合规专家(CTFC)、国际支付专家(CertPAY)、保函与备用证专家(CSDG)、国际贸易金融专家(CITF)、跟单信用证专家(CDCS)等资格认证考试,对2017年1月1日后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以后,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对报考费用给予补贴,每人累计不超过5万元。

(四)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满足本市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1.采取多种模式、渠道,加大引进海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力度,加快培育本市金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支持本市金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金融人才测评、培训、咨询、招聘、薪酬调查等产品创新活动,不断提高金融人才市场化服务水平。

2.搭建金融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金融发展服务职能,为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咨询、培训交流、户籍办理、子女教育等提供专业化、公益性、全方位服务,适时举办金融人才沙龙、联谊会、专家论坛、专题讲座、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金融人才之间的交流。

3.健全更加顺畅的金融人才交流机制。畅通中央与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人员交流渠道,开展挂职锻炼、借调等方式的人才交流活动。

(五)完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探索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分类评价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1.支持鼓励权威财经新闻媒体、金融行业协会、人才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鹭岛十大杰出金融人物”、金融创新等奖项评选活动,在金融系统中弘扬爱国奉献、创新创业精神。

2.采用委托授权、项目资助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研究机构等单位或组织,协助本市研究制定金融人才目录、培养计划、评价标准,以及本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的评审考核等工作,加大提高人才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加强对金融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推动工作信息共享、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金融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

(二)高层次金融人才的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专家打分、择优选择的原则,采取定期评选与临时性评选相结合方式,由市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公布名单,并享受相应政策。

(三)高层次金融人才的评审流程包括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评审考核、审核公示等环节,市金融监管局将另行制定并发布申报通知。

(四)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由市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专门进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同一单位、个人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办法以及本市其他行业、部门的人才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PART 08

浙江

类别: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

政策:

拥有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认证的省内行业从业者吸收为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第二批入库人员。

↓政策具体详情请滑动查看↓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推动提高行业服务浙江经济建设的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浙江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切实为浙江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上市等提供专业服务支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去年建立了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并吸收了首批入库人员。为深入推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加大行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经研究,决定吸收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第二批入库人员。

一、入库人员基本条件

1.拥有境外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如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认证、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考试)的省内行业从业人员;

2.虽无上述境外执业资格证书,但主持过重大涉外项目,成效明显的省内行业从业人员。

二、入库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注协(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属省注协直接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将上述材料直接报送省注协会员部:

1.《国际业务人才登记表》(附件一);

2.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市注协收到材料后,对相关登记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注协会员部:

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国际业务人才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2.《国际业务人才花名册》(附件二)。

省注协联系电话:0571-85179130邮箱:hyb85179130 126.com。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6月23日

PART 09

泉州

类别:

高层次人才,第五层次人才

政策:

获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证书者,连续2年年薪高于相应倍数以上的技术类或管理类人员,经认定后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比如:

1.对近3年内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2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引进到我市3年以上且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滚动支持。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一事一议”追加支持。确认为市引进人才(团队)的,支持申报中央、省级人才项目,发挥政策叠加扶持的乘数效应。

2.对市级认定且在泉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分别提供5~8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最长免租10年的人才周转房。

↓政策具体详情请滑动查看↓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原则

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二、认定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及以福建省引进生方式选拔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本规定所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二)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近3年内,首次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1.受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申报第一至五层次的人才,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所在县(市、区)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2.合作。个人或所在机构与泉州市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装备产业类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新闻、科技服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

3.创办企业。正式在泉州市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受派。受市外企业(机构)选派到泉州市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在市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第一至第五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一般采取网上审核,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申报登录”端口,进行单位注册。网上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1.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

2.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将作为制证头像)。

3.本人承诺照(持身份有效证件拍照)。

4.本人具备的认定条件相关材料,包括:

(1)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职称证书(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提供,如职称是在外省评审通过的,须经我省人社厅或我市人社局重新确认)。

(4)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文件、项目成果、研究课题结题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

(6)其他认定标准材料: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文件;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文件、股权比例文件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材料。

对特殊情况确无用人单位的人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人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经所在县(市、区)人才专员核实后,由“县(市、区)就业人才中心代办”账号进行申报。

(二)初审。第一至五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补件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审核。第一至五层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报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不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复核。第一至五层次:市高层次人服务才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复核意见和拟公示时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初审或不同意并填写复核意见。

(五)公示、核查征信。第一至五层次:经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六至七层次:经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各县(市、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核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

(七)发证。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管理与服务

(一)经认定的第一至五层次人才,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第六至七层次人才待遇由各县(市、区)兑现。

(二)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三是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四是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因本款以上四项情形之一取消资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六、其他

(一)建立举荐制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凡经我市举荐专家举荐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建立自主评价制度,我市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或单位可结合用人主体实际和人才岗位特点,对标《认定标准》制定本企业或单位自主认定工作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试点企业或单位自主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三)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产业人才认定标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纳入认定体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四)《认定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

(五)本规定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2018年11月15日起实施,之前相关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PART 10

成都天府新区

类别:

天府英才计划,高级人才B类

政策:

近5年,取得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证书,且在直管区注册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两年以上的人员可申报高级人才B类,认定后可享受80万补贴,享受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此地政策详情为链接格式,想了解详情的同学们请在公众号后台回复“人才政策”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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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Wu

Kim Wu

讲师认证:雅思讲师

雅思8分,托福 112,保送北京大学 毕业于北京大学,学习能力强,在雅思阅读写作方面有自己的教学方式,深受学生喜爱。在北京大学拿到过国家奖学金和新生一等奖学金。了解出国留学申请的过程和留学机构的流程,在学生学习申请中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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