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会计分录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1-10-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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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用于生产车间)
管理费用(用于行政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用于销售部门)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设)
研发支出(用于项目研发)
其他业务成本(用于经营出租)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1.相关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的起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例如:某企业购入一项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10%,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算折旧: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12
年折旧额=100*(1-10%)÷5=18(万元)
月折旧额=18÷12=1.5(万元)
一般折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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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ACCA会员,CMA持证人,曾负责Marcum BP(美资前十会计师事务所)IPO上市项目。现已任ACCA讲师超过5年时间,责任心强,上课充满热情,授课认真负责有耐心,布置作业上特别负责,答疑及时,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备课充分,吐词清晰,配套的习题讲解和知识讲解细致。借助思维导图,考点把握准确。教学成绩优秀,二本学校方向班UK TX通过率近90%,ACCA精英班曾创造通过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