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将截止,需在年底前完成90学分!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10-1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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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已开始一段时间,将于12月31日截止,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年底前完成90学分。那么,2021年北京地区哪些人需要继续教育呢?继续教育的形式都有哪些呢?
01
北京地区哪些人需要继教育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为: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主要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北京地区继续教育时间要求
继续教育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02
北京地区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方式
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财务与会计》科目通过后,上传成绩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PS: 如无以上6项12类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的情况,或有以上情况,但自行申报学分不满90学分的,需要在北京市财政局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修满9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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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ly

浙江大学学士(会计学),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硕士(美国税务方向),有超过7年会计学系经验,和超过5年的美国财税工作经验。曾就任于华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多家中美中央型国资企业,全面熟悉美国个人企业税务操作,商业税务及经济法条。Dolly以超高分一次性通过CPA全科,现任中博教育REG(美国税法及商法)科目负责人及主讲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