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通知直接降薪,如何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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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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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薪问题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降薪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工作岗位,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并将变更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企业无通知,未协商,直接降薪,是违法的。应及时足额补足劳动者工资。
二、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对于降薪的规定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可是楼主的公司并没有履行此程序,也是违反了工资支付规定。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于工资发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关于工资发放日的规定,如果是15日发放工资,那么企业24日发放工资属于延迟发放,但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延迟几天发放工资,没问题的,员工都能理解,特殊时期,共患难。但是单方面降薪,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足工资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关于降薪的合理的做法: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据此调整劳动者岗位,并采取定岗定薪的原则,按照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调整薪资。(但是需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是怎么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比如明确的绩效考核,怎么调整的,需要有书面证据,及劳动者同意并签字的调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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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出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
宿管要求缴纳房租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已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三十日后,都可以行使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
况且单位已经批准,并要求在2月25日办理离职手续,那按照规定,2月25日办理离职即可。
企业因经营困难,与员工协商轮岗轮休,减少人员上班,而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虽在宿舍休息,而宿管要求23日自己交房租,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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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息日及年薪假工资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上班加班的,而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200%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应支付职工300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楼主写了自愿放弃补休日及年休假日,可否搜集一些证据,当时的录音,有没有用人单位无安排职工休假,又要求员工主动放弃之类的言辞,向劳动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降薪,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补休日及年休假,可搜集一些利于自己的证据,向劳动部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