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处理方法看这里!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8-0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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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丢失普通发票
(一)机动车销售发票
《*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二)其他普通发票
1.丢失记账联
普通发票*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2.丢失发票联
普通发票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可以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
二、丢失专用票
(一)丢失抵扣联
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丢失发票联
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四)丢失记账联
*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文件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可使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记账,注意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开具流程
1.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在纳税人信息栏核实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名称会自动带出。在发票信息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目前对丢失普通发票如何操作,目前各省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税局。》》如有疑问,请加财苑【Gold】QQ群:285429402,专家老师,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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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

拥有扎实的英语语言能力和金融学专业的海外教育背景,具有国际化视野以及对金融市场全面深入的分析能力。主要负责引进项目源、项目的进程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及风险控制,对新三板项目进行行业分析和财务分析,参与杭州富士达、浙江港龙、南阳泰瑞和格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IPO。曾经服务过的企业有:平安银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银行、民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