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税不申报已执行!不是所有税种都可零申报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8-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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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税不申报8月1日起执行!财会人员是否对“无税不申报"有清楚的了解呢?
1、无税不申报适用范围:
仅仅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2、“无税不申报”不是针对所有税种都可以免于零申报。
推行“无税不申报”,免于零申报的税种范围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相关税费。
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仍需按照现有的做法按时申报缴纳税款。
3、“无税不申报”实施方式:
对2019年7月1日后所有新登记且未申请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
2019年7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可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更改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更改后,可按照无税不申报办法免于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4、零申报是指应纳税额为零吗?
不是,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的申报,即纳税人在一定所属期内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并不是指“应纳税额为零”。例如,如果一户纳税人在一个月内的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万元,虽然没有达到10万元起征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应纳税额为0,但是仍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申报。
5、推行“无税不申报”以后,是不是不再开展催报工作?
不是,税务机关对推行“无税不申报”的相关税费不进行日常催报,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不推行“无税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纳税评估、稽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应申报未申报行为仍进行催报。
提醒:
无税不申报纳税人在申请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应进行申报时,由大厅受理人员或网厅审核人员将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纳税人应按照修改后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纳税,且不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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