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扣是什么意思?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4-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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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人说增值税加计抵扣弄不明白,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并掌握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中博教育今天就以大白话的形式说一说增值税加计抵扣,一起来学习吧。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正好这次是税率调整了,以后你取得了13%的进项票可以加计算10%抵扣(我这里举例是用13%,实际业务中是所有的进项税都适用加计的规定的)。
1、先要你得是这四个行业;
2、过去一年(不足一年按实际)服务收入要超过5成(4月1日新成立的,看前三个月——这一条有些费解,5月初就可以加计抵扣,可要3个月后才能知道比例是否符合啊,估计是攒着,到时候一次性计算3个月可以加计抵减的?估计实际操作中三个月如果满足条件,在第三月末做加计抵减,此时应该前2个月的是“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3月当月的是“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3、4月1日前的发票不可以;
4、如果进项要转出的,肯定不能加计,如果已经加计,转出的同时把过去加计的也要转出。
综上,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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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FRM持证人,CFA持证人,CICPA会员(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7年财务从业者,从事金融证书培训5年有余,授课紧跟当下热点话题,能迅速与00后学员找到共同话题引起共鸣,直播幽默有趣,被学员亲切的称为“女明星”。上课逻辑清晰,有条理,能帮助学员快乐学习的同时又能迅速掌握知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