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知识点:消费税法
文章来源:CPA官方教材
发布时间:2021-12-2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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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CPA考试中一门比较重要的科目,在备考中考生应全面学习每一个知识点才能更好的备考,下面就为考生们整理了CPA《税法》知识点:消费税法,备考的考生可以参考学习下。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相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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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广义上,消费税应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但从征收实践上看,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等课税。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属于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税款的实际负担者。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而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我国消费税在征收范围上根据产业政策与消费政策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所有消费品都征收消费税。
(2)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主要在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上征收。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消费税的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并且不同征税项目的税负差异较大;对诸如香烟等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通常税负较重。
(4)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既采用对消费品采用单位税额,以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也采用对消费品制定比例税率,以消费品的价格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注:以上知识点来自CPA《税法》教材,由于政策的变化,教材不断变化,详细内容请参考最新版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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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ie

CICPA会员,ACCA会员, 曾任职于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某集团股份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管理,现任ACCA及CICPA讲师,授课时全面为学生着想,耐心细致,因多年英国工作留学经历,善于结合中西会计准则进行研究解读,讲课框架清晰,细致入微,深入浅出,很细致也能正中要害,性格上沉稳中带着幽默,温柔中带着坚持,获得往届学生的高度评价和由衷认可。是当之无愧的“良师益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