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10-1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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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会计分录是每个财务必须要会的基本技能,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也会遇到。然而,很多会计朋友常常不知道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一起来看本文内容。
如果没有计提,在实际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交纳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中在职职工数怎么计算?
有很多的人在看到在职职工数的时候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公司每个月都有人数的变化,这个怎么计算?有的职工不满一个月就走了这个又该如何认定?
企业的在职职工,是指企业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1年以上,中途离职或退休,或是在下半年才签订的1年以上的合同,此员工应计算在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内。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用工人数×用工算术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
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算数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例如:季节性用工有100人,用工时间为2个月,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100×2÷12≈17人。
上文就是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分录,要看有没有计提,实际缴纳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我们在处理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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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e

CICPA会员,ACCA会员 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IPO、年审、财务尽调等工作,4年+财经教学经验,善于使用体系学习法,立足课堂和课下,了解学生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被誉为“24小时能量王”。讲干货、讲方法、侧考点。以点带面,删繁就简内化于心,讲解逻辑严谨,归纳总结清晰。 主动了解学生需求,深受学生认可喜爱,所授课程到课率100% ,经济法 课下检测通过率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