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什么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0-12-2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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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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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扣除原则
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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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扣除表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纳税人申报资产时,不再划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而是按照资产损失类别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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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65号公告”)的规定,自2018年12月28日起,企业申报资产损失需要中介出具专项报告的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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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雅思听力8.5分,口语8分,持联合国语言人才考试口译证书及国家人事部同声传译证书(全国持证不超百人),一线英汉同声传译译员 英汉口译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数百场国际会议同声传译,交替传译经历;曾赴英国剑桥大学访学;曾参加中国教育部美国交换生项目;超强专业能力带领学生快速提分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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