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0-12-0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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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上应该按实际支付的劳务费进行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科目。税务处理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一、企业支付的劳务费,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员工以外的个人向单位提供的劳务大多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范围。
个人向公司提供劳务,如果一次服务费金额不超过500元,不需要提供发票,只需提供收据和身份证号,企业就可凭借支付凭证和收据在税前扣除。
个人向企业提供劳务,若劳务费一次超过500元,则个人需去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税法规定,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没有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义务,提供劳务的个人应向单位提供增值税发票和完税凭证复印件,单位凭借增值税发票和完税凭证复印件入账即可税前扣除。
二、企业支付个人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企业收到个人劳务代开的发票时,如果税目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项目,已代征的个人所得税,单位无需再补扣以及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直接根据发票和完税凭证复印件入账即可。
2、单位收到个人劳务代开的发票时,如果税目不是以上两种,但是发票上已注明了预扣个税,单位是否还要再代扣代缴呢?
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在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作为支付劳务费的企业,无论票面有无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都有代扣代缴的义务,不同的是,当税局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单位全额代扣代缴劳务费个税;当税局已征收了个税,单位应以实付的劳务费计算个税减去已征收的余额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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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

曾参与省级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命题研究与阅卷工作,中博公考研究院特级全职教师。主编《行测全题型速解教程》、《行测历年真题详解》、《面试全考点教材》、《面试历年真题解析》等多部教辅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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