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0-09-2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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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汇算清缴的对象主要分为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以及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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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CCA资深会员,CICPA会员,具有27年以上的财务管理和税务领域工作经验,曾先后就职于国家税务机关、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拟上市公司及世界知名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等各种类型的企业。曾荣获首届“全国税务征管能手”荣誉称号,既具备扎实的经济及财税理论知识,又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中外财税理论及法规具有深刻的理解;培训课程内容翔实、深入浅出、实用性强,总能从独特的角度对财务税务问题进行剖析。善于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授课通俗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