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会计分录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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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根据应缴纳的增值税计提附加税和其他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且其中有免税收入,能免增值税吗?
Q
我公司属于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2月份销售额合计超过了10万元,但是其中5万元销售额归属于适用免税政策的生活服务业务。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A
《税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月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收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5万元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由于你公司2月份销售额合计超过了10万元,其余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点击免费下载>>>更多财会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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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Ren

毕业于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商业管理专业,后取得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荣誉理学士学位。 现任中博教育全职讲师;曾先后任职于新加坡上市公司,Mary Chia Holdings Limited三年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BDO)七年,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咨询、IPO工作经验;希尔顿酒店管理公司(Hilton Worldwide)财务部担任财务副总监一职两年。 爱好旅行和阅读,认为不管是生活还是看书一直都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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