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审合同怎么审?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02-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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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上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又可以细分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常见的合同中框架内容:
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资质)、合同主要的标的物(产品、数量、规格型号、运输、包装、质量要求)、执行进度条款、验收条款、付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条款、签字页。
科班出身的财务基本都学过一门课程《经济法》,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团队中财务人员常常和业务、法务、律师、商务等专家一起参与合同的审核工作。
财务如何审核合同
合同多种多样,就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而言,有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产权股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等等,其中,日常发生最为频繁的是“买卖合同”。
(一)对合同履行能力的评估。
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并没有责任去进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调查的,但应对已调查情况应进行复核,包括对各种公司证件复印件的核实及其他方式的复核,如网上调查、电话查询等,其中,对公司经济实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付款能力等,应作大致的评估。
(二)对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
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虽非会计人员的职责,但也要进行审核。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严谨,一般来说,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锤百炼的标准格式,无需进行审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进行斟词酌句的修订,要对经济行为用准确的文字表述。如,“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如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标的的所有权转移后,全部价款减订金的余额实际就是会计概念上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订金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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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e

CICPA会员,ACCA会员 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IPO、年审、财务尽调等工作,4年+财经教学经验,善于使用体系学习法,立足课堂和课下,了解学生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被誉为“24小时能量王”。讲干货、讲方法、侧考点。以点带面,删繁就简内化于心,讲解逻辑严谨,归纳总结清晰。 主动了解学生需求,深受学生认可喜爱,所授课程到课率100% ,经济法 课下检测通过率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