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软件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10-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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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财税[2011]100号)
1.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是由税务机关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款依政策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先上交增值税后再取得退还额。
2.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定某企业本月销售软件300万,销售一般货物60万,进项税额23万(其中8万属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对应,其余15万办公及费用进项无法分割),应退税额是多少?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8.5-300*3%=9.5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39-8-15*300/(300+60)=39-8-12.5=18.5
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300*13%=39
3. 账务处理
①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
② 月底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 (300+60)*13%-23=43.8-23=23.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3.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3.8
③ 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3.8
贷:银行存款23.8
④ 收到增值税返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二章第十一条
借:银行存款9.5
贷:其他收益9.5
4. 活学活用
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时,纳税人要先上交增值税,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通过税务审批后才能取得退还额。从通过税务审批到退税额到账一般需要4个月(具体时间因所属税务机关流程不同而有差异),当企业资金短缺而进项留抵充裕时,可选择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将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产品业务视同销售一般货物处理,避免先交后退时间差给企业带来资金风险。
(二)受托开发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1]100号)
① 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② 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销售软件产品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1]100号)
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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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ffrey

会计学博士,CICPA会员,中国税务师(TA)会员,天津市青年后备人才,ACCA中国资深教学顾问(TUTOR GURU),有十数年高校财经一线教学经验,学术与实践并重,授课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清晰,教学注意细节,擅长讲透原理。讲解方式幽默,深受学生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