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消息

网络错误,请稍后重试

学习码

*请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

*请输入正确的学习码

激活成功

领取失败

当前位置:中博教育 > 学习指导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当月申报,还可以补扣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当月申报,还可以补扣吗?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5-09 10:44

阅读:4030

*近有不少小伙伴询问: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在申报当月办理扣除,怎么办?别着急,和小编一起来看如何处理~


1.有工资薪金所得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2.无工资薪金,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3.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CMA课程免费试听,点击进入!     


本文来自网络,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编辑联系,我们将在*时间删除。Email:editor@zbgedu.com

*网盘地址


热门标签:

CMA考试       CMA认证      CMA培训      管理会计      CMA报考条件


免费领取 2025年证书课程学习资料

请大家认真填写以下信息,获取2025年证书课程学习资料包,会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给到大家,点击免费领取后请尽快保存。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错误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

Roma

Roma

讲师认证:南方科技大学特聘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实践导师

CFA持证人,FRM准持证人,南方科技大学特聘讲师 北京师范大学实践导师,曾任加拿大某大学金融研究生项目教学助理,CFA培训项目讲师,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教学; 金融从业超过12年,6年+金融证书类培训经验,上课有感染力,个性十足,以幽默风趣的风格,将知识点编入段子,带动学员学习热情,调动课堂气氛,寓教于乐,让学员将枯燥的知识最大化程度接收。6年培育出51名优秀学员。

免费下载老师推荐的学习资料

免费直播

麦当劳的供应链管理

06-08 19:00-06-08 21:00

观看回放

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效应

04-13 19:00-04-13 20:30

观看回放

“生产”中的管理会计在“生活”中的妙用

03-30 19:00-03-30 20:30

观看回放
小博在等你聊天~
注册有礼
在线咨询
学员服务
免费通话
申领资料
在线咨询
+
中博教育·免费咨询
输入您的手机号,点击“免费通话”,将接到中博咨询老师的电话,请放心接听,该电话完全免费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获取2025年学习资料包

了解更多我们的课程,填写信息得学习资料包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您想获取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