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消息

网络错误,请稍后重试

学习码

*请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

*请输入正确的学习码

激活成功

领取失败

当前位置:中博教育 > CICPA > 备考经验 > 新收入准则下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新收入准则下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文章来源:中博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01 10:56

阅读:3835

  新收入准则出台后,很多小伙伴都问新收入准则下销售佣金和差旅费是怎样核算的?它们是否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那么小编现在就来解答各位的疑惑咯,快来一起学习吧!
 
  新收入准则下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一、增量成本是什么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说的更简单直接一些,就是只有合同签订交易发生了企业才会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合同签订不了交易也不发生企业就不会发生这笔支出,这样的成本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合同的增量成本。
 
  二、销售佣金属于增量成本
 
  企业如果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销售佣金,由此可见,销售佣金属于增量成本。
 
  三、差旅费不属于增量成本
 
  甲公司去外地的乙公司进行投标,但结果是甲公司没有中标,甲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就不属于增量成本。因为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差旅费,由此可见,差旅费不属于增量成本。
 
  四、销售佣金的会计核算
 
  1.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销售佣金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销售佣金,应当采用与其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五、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差旅费不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所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CPA历年真题+解析+考试大纲

请大家认真填写以下信息,获取2025年CICPA学习资料包,会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给到大家,点击免费领取后请尽快保存。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错误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

Alex

Alex

讲师认证:长江出版社《财务会计习题集》主编

华东政法大学外聘硕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师上海师范大学外聘教授,长江出版社《财务会计习题集》主编;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CFA持证人,FRM持证人。 曾就职于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是会开直升机、会开坦克、会潜水,去过36个国家的“博士商科教书匠”,坚信“商科没有学不会的知识点”。教学成绩斐然,口碑极佳。

免费下载老师推荐的学习资料

免费直播

大学生常见基础证书,有哪些需要考?

02-19 15:00-02-19 16:30

观看回放

CICPA第一课-税法前导课

10-06 19:00-10-06 20:00

观看回放

什么是注会?注会难吗?到底如何学习?

06-25 19:00-06-25 20:30

观看回放
好好学习,充实自己,为你答疑!
注册有礼
购课咨询
学员服务
免费通话
申领资料
在线咨询
+
中博教育·免费咨询
输入您的手机号,点击“免费通话”,将接到中博咨询老师的电话,请放心接听,该电话完全免费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获取2025年学习资料包

了解更多我们的课程,填写信息得学习资料包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您想获取的资料